63岁农民工身亡用该享受的工伤待遇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2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63岁农民工身亡用该享受的工伤待遇《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鉴于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对农民工的工作年龄并未规定上限,因此该答复明确肯定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仍有资格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因工伤亡的,应当享有工伤待遇。 TAG标签:农民工 工伤 工伤赔偿标准 用该 工伤赔偿 身亡 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