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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解除租赁的条件

房屋解除租赁的条件

我们到另一个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作为解决居住问题。而且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广告,其中还存在欺诈的信息,没有房子,却也拿出来租赁,骗取租金,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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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条件有哪些


我们先来看看《合同法》是怎么规定合同解除问题的:

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又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

所谓约定条件,就是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所约定的解除情形,只要发生了租赁合同所约定的解除情形,那么当事人就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所谓法定条件,就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房屋租赁合同才能解除。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比如房屋因地震倒塌的、租房者在合同到期前拒绝支付房租的等,在这些情况下,无过错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