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司法确认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有关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司法确认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本罪的设立是出于对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特殊保护。只有侵入这些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才构成犯罪。对侵入其他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不以本罪论。虽然本罪是行为犯,但是,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以犯罪论处。 TAG标签:侵入 司法 刑事犯罪辩护 非法 系统 刑事辩护 计算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