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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哪些

合同与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哪些
合同与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哪些
一、合同与协议的法律效力
(1)合同与协议是同一概念,协议是人们一种习惯上的叫法,类似的提法还有契约,如房契、地契。
(2)协议是合同的同义词,但在法律规范上多用合同一词。我国合同法上所说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此可见,合同就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同样具备上述特征的协议就是合同。实践中,合同可以以不同的名称出现,如合同,合同书,协议,协议书,备忘录,名字并不重要,关键是看其内容。但在中外合资的经营企业法中“协议”是个特定的概念。
(3)对合同所作的定义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此可见,合同就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用来约定当事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协议合同在《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
(1)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 国家根据抢险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达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任务的,有关民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发出要约义务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发出合理的要约。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作出承诺义务的当事人,不得拒绝对方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5)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6)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7)在司法实践中,夫妻之间可以通过签订有关协议来对相关事项进行明确,从法律层面来说,协议也是属于双方建立的合同内容,对于合同的具体情况是可以严格基于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来进行办理的,具体情况由法院来进行认定处理。
三、合同协议怎么转让
(一)首先要写明当事人双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这两项是必备的;
(二)其次,写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各项内容,包括店铺位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转让费,费用支付方式等事项;
(三)最后要有双方的签字并注明签订日期。
(四)在进行店铺转让的过程中,有以下一些事项需要注意:
1、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房屋权证明。
2、务必考察店面转让的原因及之前的债权债务情况,并在合同中明确注明,以免跌入转让合同的陷阱。
3、务必事先调查清楚所看中的店面地段在短期内是否有市政方面的拆迁规划。
4、交房时需要验收,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已备以后还房时再核对。
5、合同正本和附件都要保存好,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