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转卖合同是否有效

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转卖合同是否有效
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转卖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根据该规定,依法登记权属证书只是物权变动的权利要件,而不是买卖生效要件,在尚未取得产权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债权行为,不是物权行为,只要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就应当认定为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