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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婚姻无效的规定有什么

判婚姻无效的规定有什么
判婚姻无效的规定有什么
一、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
二、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