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普法法律网 法律 5.82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职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TAG标签:争议 劳动争议 太原市 仲裁 委员会 各区 劳动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