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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买卖合同质量纠纷如何诉讼(买卖合同纠纷反诉产品质量纠纷)

货物买卖合同质量纠纷如何诉讼(买卖合同纠纷反诉产品质量纠纷)
货物买卖合同质量纠纷如何诉讼(买卖合同纠纷反诉产品质量纠纷)
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作为原告的出卖人诉请作为被告的买受人支付货款时,买受人常常以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为由进行抗辩,以达到减少给付货款、抵消诉讼请求的目的。对于普遍存在的质量异议问题,我们是当作抗辩还是当反诉处理呢?反诉是本诉被告基于同一案件事实或法律关系提出新的诉讼请求;抗辩是被告针对原告诉请主张陈述其意见和理由,以达到反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使其败诉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手段。对质量异议是为抗辩还是反诉的认定,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处理结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反诉和抗辩的区分要以当事人是否进一步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为标准。当卖方提出给付货款的主张时,买方仅以质量异议为由要求减少货款为抗辩。因为买方是针对卖方要求给付货款所提出的抗辩。如果买方在提出质量异议的同时,又提出了具体的诉讼请求,比如要求卖方变更、退货、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由于买方提出的这些主张均是独立于卖方给付货款请求之外的完全独立性的请求,是新的实体请求。所以买方一旦提出这类请求,则法院就应释明买方可提起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