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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违约赔偿范围

出租人违约赔偿范围
出租人违约承租人如何主张赔偿

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一般都会在租赁合同中作出约定,一般是两三个月的房租,另外还有两个月的保证金(性质上也属于违约金)。承租人的损失包括其积极损失(现有利益的损失:装修等损失)和消极损失(可得利益的损失:房屋能正常使用可以获得的利益)。房价上涨背景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买房人的损失主要是可得利益的损失(房屋差价损失),但是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损失则主要表现为现有利益的损失(装修的损失等)。


承租人在向出租人主张赔偿的时候只能二选一。如果承租人主张违约金且违约金高于其损失的1.3倍,则法院会应出租人的要求依法调低违约金;如果承租人主张实际损失(含可得利益损失,在此不做概念之争),法院会依法排除和出租人的违约行为没有因果关系或者其他不在赔偿范围内或者不符合证据规则的损失。


综上所述,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针对承租人拖欠租金或者非法转租的情况,出租人不想解除合同的,可以通过停水停电等措施,逼迫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出租人用这个手段想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属于出租人违约,承租人可以提出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