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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程序

遗嘱继承程序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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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继承需要到法院吗?遗嘱继承的流程是什么

  对于有争议的遗嘱,争议人之间协调不成的,一般要先通过法院判决继承人,再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最后到房产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对于没有争议的遗嘱(即合法有效的遗嘱),一般不需要通过法院,可直接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再到房产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有遗嘱的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书“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