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的免责事由是有哪些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5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医疗机构的免责事由是有哪些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4、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5、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6、在现有的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7、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8、因患方原因延误诊治造成不良后果的9、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TAG标签:事由 医疗事故责任 医疗纠纷 免责 医疗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