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公民代理诉讼 普法法律网 法律 4.37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公民怎样提起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TAG标签:代理 诉讼管辖 公民 诉讼 诉讼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