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不当得利案例 普法法律网 法律 9.93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不当得利赔偿的范围①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②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TAG标签:案例 不当得利 赔偿金 人身侵权 损害赔偿 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