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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是指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动合同。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岗位和劳动定额、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等。这是劳动者判断自己是否胜任该工作、是否愿意从事该工作的关键信息。
工作地点是指劳动者可能从事工作的具体地理位置。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1)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通常是指劳动者在一昼夜或一周内从事生产或工作的时间,换言之,是劳动者每天应工作的时数或每周应工作的天数。
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
(
2)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这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获得的直接回报,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直接目的,是劳动者的生活来源。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不受伤害的具体措施。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正常工作所必需的条件,包括劳动场所和劳动工具。职业危害防护是用人单位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影响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的防护措施。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中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条款。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除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服务期、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但约定事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该约定无效。

风险提示:上述条款在制定时参照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可以适当的进行调整,但不得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违反法律禁止性的条款约定也是无效的。如缴纳社保的义务、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的支付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