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房屋遗产什么不能公证

房屋遗产什么不能公证
办理房屋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定继承公证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遗嘱继承公证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5、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6、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