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了能否去要“青春损失费”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3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情侣分手了能否去要“青春损失费”1、不能要。目前我国是支持自由恋爱的,男女之间可以选择在一起,也可以选择分手的,不会产生任何的法律责任,因而要“青春损失费”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即使到人民法院起诉,也无法得到支持。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TAG标签:分手 损失费 情侣 婚姻家庭 同居 青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