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5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附录: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TAG标签:已婚 工资福利 劳动纠纷 禁忌 待孕 劳动 女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