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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抵押及无权抵押的财产分别有哪些

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抵押及无权抵押的财产分别有哪些
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抵押及无权抵押的财产分别有哪些
一、可以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此外,抵押人可以将前面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据此,只要法律、行政法规没有禁止抵押的财产都可以作为债务的担保进行抵押。
二、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财产有哪些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