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六级复发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9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工伤六级复发具体区分。1、如果工伤职工在此六级工伤后,曾有解除合同、破产买断等原因领取过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则不存在复发问题,因为原工伤关系已经终止。2、职果持续在职或已经退休,则旧伤复发仍属于工伤。仍享有工伤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TAG标签:工伤纠纷 工伤 复发 工伤赔偿 六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