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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抵押对象变更

担保抵押对象变更
看守所看押对象有哪些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