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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保险行政诉讼

劳动争议保险行政诉讼
劳动争议诉讼有什么条件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明确被诉人即对方当事人。


(3)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向人民法提起诉讼所要求解决问题。


(4)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就劳动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后,不服仲裁裁决的,才有权起诉。


(5)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超过期限的,一般不予受理。如果对方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逾期的,则应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