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产假护理假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江苏省产假新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TAG标签:劳动纠纷 护理 江苏省 产假 工资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