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国家政权罪既遂处罚规定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颠覆国家政权罪既遂处罚规定1.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2.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依照本条规定从重处罚。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既包括中国人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TAG标签:国家 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辩护 政权 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