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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东出资纠纷

新股东出资纠纷

公司发展的好坏,与公司经营状况是密切相关的,因为科学的管理能促进公司快速的发展,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则可能被市场淘汰。经营管理是相互渗透的,我们也经常把经营管理放在一起讲,实际情况也是经营中的科学决策过程便是管理的渗透,而管理中的经营意识可以讲是情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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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后新股东的出资时间


1、未转让股权的股东在章程中记载的出资时间是注册资本交纳时间;

2、受让的股东,如果受让的是未实缴的注册资本,则以实际交纳的时间为准,以验资报告为准;

3、受让的股东,如果受让的是已经实缴的注册资本,出资时间应当为去工商局变更股东备案的时间,工商变更不要求受让人已实际向出让人支付对价。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明确股权转让后新股东的出资时间是分成三种,根据三个不同情况,认定出资时间。另外股权转让涉及到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等的税费问题,因此在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后,应该关注办理情况,以及公司所在地区税务局的政策,以便按时按规缴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