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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过户车辆需要本人亲自去吗

异地过户车辆需要本人亲自去吗
异地过户车辆需要本人亲自去吗
异地过户车辆不需要本人亲自去,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如果委托他人代办的,需要提供买卖双方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证明。
过户流程如下:

1、去过户大厅,出示相关材料领取一张《XX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填写资料。


2、直接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需缴纳35元的拓号费。
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
办完后,可以将车停到停车场,进入过户大厅办理手续。


3、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


4、转移受理:需要的材料有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原车主身份证,检查记录表,原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5、车主把相关的档案带回要上户的车管所本地,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七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属于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还应当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属于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实现与有关部门联网核查道路运输许可信息、车辆使用性质信息的,还应当核对相关电子信息。属于需要重新核发机动车号牌的,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