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和哺乳假的时间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1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产假的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劳动法》规定为“不少于90天”。《规定》参照国际劳工组织有关公约关于“妇女须有权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对女职工流产的,《规定》参照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关于流产假的档次划分,明确了流产产假,规定: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6周)产假。 TAG标签:哺乳 劳动纠纷 产假 工资福利 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