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工伤复发后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5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工伤复发后,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该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医疗费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等均可享受,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不能再享受。 TAG标签:待遇 工伤保险 工伤纠纷 复发 工伤 工伤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