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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有哪些主要义务?,客运合同中

客运合同中,旅客有哪些主要义务?

客运合同中,旅客有哪些主要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814819条的规定,在客运合同中,旅客主要有以下义务:

  (1)支付票款的义务。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在客运合同中,一般合同成立时,旅客就已履行了其主要的义务,即支付票款的义务。

  (2)持有效客票对号入座的义务。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3)及时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的义务。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4)按照约定的限量和品类要求携带行李的义务。旅客携带行李应当符合约定的限量和品类要求;超过限量或者违反品类要求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义务是将旅客从起运地运到目的地,而不是专门运输行李。为了旅客乘运途中的方便,承运人一般也允许旅客随身携带行李,但携带行李的限量和品类应当符合客运合同的约定。

  (5)禁止携带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的义务。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这是法律对旅客规定的强制性义务,旅客不得违反。旅客违反该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

     6)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的义务。安全对旅客运输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为了保障安全运输,承运人和旅客都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例如,在旅客运输中,旅客在登上运输工具之前,承运人一般都要对旅客进行安全检查,以防止旅客把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带上运输工具,旅客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本文来源: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民法典》合同编热点问题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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