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合同撤销权和解除权的区别有哪些

撤销权和解除权的区别在以下几处:
(1)法定条件不同。合同撤销是,合同签订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欺诈、胁迫等法定事由;合同解除是,合同签订后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况发生。
(2)解决途径不同。合同撤销的权限在法院,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合同解除,权限属于自己,由合同双方或单方行使解除权即可,无需法院确认。
(3)产生法律效力不同。合同撤销后的效力是归于以往,回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合同解除则是原则上也归于合同签订前的状态,但当事人也可以按当时情况约定。
(4)行使权利的期限不同。撤销权的期限从签订合同到撤销只有1年时间,而且期限不变,没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延长;解除权的期限,没有严格限制,只要合同履行中约定或法定条件出现就可以行使解除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合同撤销权和解除权的区别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