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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夫妻财产约定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一、夫妻财产约定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律师详解

1、可以约定的范围: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即男女双方可以协商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婚后财产协议、也可以就婚前和婚后财产进行约定并签订协议;

2、夫妻财产约定的方式:可以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

3、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6、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对此无法举证证明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不应当承担责任的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后,可以向应当承担清偿责任的一方追偿;

7、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8、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9、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10、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在婚后的所有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使用和处置共同财产时也是需要遵循配偶的意见,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出现了感情问题后,双方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么在离婚时也是需要将共同财产以及抚养权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