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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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一方出轨,不仅违反道德规范,也违反了婚姻法的夫妻忠实义务。如果一方的出轨行为比较严重,达到了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那不仅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以及要求多分财产,但具体能够多分多少,由法官根据过错严重程度,对无过错一方的精神伤害情况,以及家庭总资产的多少,来综合判定,这个,没有法律上的统一标准,都是由法官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酌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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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要格外提醒大家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出轨,都能够实现多分财产的目的,因为实践中我们难以拿到全面的、充分的证据。另外,即便能证明对方出轨导致离婚,那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也通常不会做出让对方净身出户的判决,因为法院还要考虑过错和惩罚相适应的问题,以及过错一方对家庭资产的贡献程度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