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当前位置 /首页/婚姻家庭/离婚/列表

法院首次判决离婚冷静期不予离婚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法院首次判决离婚冷静期不予离婚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院首次判决离婚冷静期不予离婚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冷静期仅适用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不需要到法院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需要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协议离婚需准备哪些材料?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综上所述,如果存在离婚冷静期,说明双方选择的离婚方式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整个过程中人民法院不会介入,如果离婚冷静期内对方撤销离婚申请,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跟离婚冷静期没有任何关系,有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的,经调解无效,法院就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