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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补办结婚证,事实婚姻

一、事实婚姻,怎么补办结婚证?

事实婚姻,怎么补办结婚证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结婚登记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最低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6、本人的户口簿与居民身份证姓名、出生年月、民族、性别不一致的。

三、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补办结婚证建立在双方之前有结婚证的情况下,比如说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去补办。但是这种事实婚姻关系,就现在的法律制度而言只能是非法同居,等到了法定结婚年龄之后,就像其他的新人那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结婚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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