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什么时候设立,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 普法法律网 遗产继承 2.8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以遗嘱这种非基于法律行为设立的居住权,自继承开始时设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不动产在登记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动产在交付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基于生效法律文书、继承等非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自法律文书生效时或房屋建成的时候,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TAG标签:居住权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遗嘱 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