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的设立自什么时候起生效 普法法律网 抵押担保律师解答 1.6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六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TAG标签: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生效 设立 抵押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