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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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房产证如何办理

首先要到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的评估手续。在办理评估手续之前买卖双方要明确是谁对这项手续付费,哪一方申请的需要填写委托书,需要携带的材料有买卖房屋的房产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该房屋的土地证原件和复印件,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该房屋的平面设计图。一般来说,该评估任务会由当地地市级的评估机构负责,因为数量较多,所以需要等上一段时间。评估的手续费一般会在该房屋价值的百分之零点五左右,评估完了之后会给出两份评估结果,卖买方各一份。

安置房房产证如何办理

有了评估报告之后,再去当地的地税部门交营业税,要携带的材料由房屋买卖的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复印件以及上述的评估报告。交易的房屋如果是普通的住房,而且已经使用了5年的,就不用再交这部分税,如果不满5年的,在分具体年份缴纳这部分营业税。如果不是普通的住房,使用的时间不满5年的,需要进行全额缴纳营业税,满5年的再根据具体使用年份缴纳。

交完营业税后,就可以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手续了。再去房产交易中心,要携带的材料有买卖房屋的房产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该房屋的土地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清晰的复印件,该房屋的平面设计图,还有就是上一步交完营业税后开出的证明以及评估报告。这个时候,买卖双方都要到场,签字按手印,如果是已婚人士,夫妻双方的身份证都要带上。这里也是有费用的,一般是每平方米3元钱。

最后一步就是领取房产证了。要交的费用由登记费,工本费和印花税,分别是80元,10元和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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