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子女能享有居住权吗 普法法律网 财产分割律师解答 1.0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离婚后房产子女能享有居住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TAG标签:子女 财产分割 离婚 居住权 享有 婚姻家庭 房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