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
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诚义务和勤勉义务。公司高管务必遵守
公司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对高管的规定。
虽有经营判断不受司法干预的原则,但是公司高管主观上的疏忽、懈怠,或者因欺诈、自我交易,以及重大
过失等行为,仍应受到处罚。既可能受到了承担侵权责任,或者是违约的风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