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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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对法定代表人

破产清算对法定代表人

市场是检验公司发展好坏的最重要的指标,如果没有通过市场检验,公司就会破产。破产后依法律程序需要进行破产清算清偿职工工资、公司债务等,清算完后,该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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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一下破产清算对法定代表人是什么意思的呢

在提出 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 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式进行:
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 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 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 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 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破产清算不用还债了,这个说法不正确。大家要按照法定程序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