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什么条件的投诉 普法法律网 劳动保障律师解答 1.2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 TAG标签:受理 劳动保障 劳动 劳动纠纷 行政部门 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