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二胎产假最新规定 普法法律网 劳动保障律师解答 2.0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依据《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九十八天产假外,延长产假六十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TAG标签:产假 劳动纠纷 二胎 河北省 劳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