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产假148天如何计算 普法法律网 工资福利律师解答 3.0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广西产假148天是这样计算的:98天基本产假+50天奖励假,共148天。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TAG标签:工资福利 产假 广西 劳动纠纷 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