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律师解答

发生劳动争议的公司注销会造成诉讼变化吗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条,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期继续经营、被责令关闭、被撤销以及用人单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据此,发生劳动争议的公司注销后,会造成诉讼的当事人发生变化。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六条: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期继续经营、被责令关闭、被撤销以及用人单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发生劳动争议的公司注销会造成诉讼变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