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不能超过多少个小时 普法法律网 劳动争议律师解答 3.19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TAG标签:劳动法 劳动纠纷 时间 加班 劳动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