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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登记表格

户口登记表格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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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户口登记表格大致包括哪些内容?

常住户口登记表格一般与本人直接相关的需填的信息有:
姓名,别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宗教信仰,住址,出生地,籍贯,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状况 身高,血型等。
其他登记项目的填写要求: 其他登记项目,一律由户口登记机关按下列规定进行登记。

1、户别——据情填写“农户”或“非农户”。

2、户主姓名——填写户口登记立户的户主的姓名。

3、与户主关系——本人是户主的,填写“户主”两字。本人不是户主的,按本人与户主的关系写明称谓。如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同学、同事等,但子女、兄弟、姐妹多的,应写明行次(如长子、次女、三弟等)。本人与户主系亲戚关系的,也须写明具体称谓,如岳父、侄女、表兄等。

4、签发意见——填写发证机关对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意见,填“同意发证”、“缓发”,“不予发证”等内容。

5、居民身份证签发日期及有效期限——按签发机关对居民身份证签发的日期和证件的有效期限内容填写。

6、居民身份证编号——填写户口登记机关根据《关于居民身份证编号的规定》的原则为申领人编定的证件号码。

7、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县)——对由本市(县)以外地区迁入的公民,填写其迁入落户的时间和迁出地的详细地址。世居本市(县)的,填写“久居”。

8、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址——填写本人迁入落户的时间和迁出地的详细地址。世居本址的,填写“久居”。

9、何时迁往何地——填写本人迁出户口管辖区的时间和迁入地的县(市)一级的地址名称,在县(市)名称前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的简称。

10、何因注销户口是否缴销居民身份证——据情填写注销户口的原因,如“迁出”、“出国定居”、“应征入伍”等,同时写明注销户口时是否缴销了居民身份证,如已缴销,写“已缴销”;如未缴销,应写明“证件丢失”等原因。

11、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记载——系指《常住人口登记表》登记的项目(不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住址、居民身份证编号项目)变更、更正的情况。如有项目发生变更、更正,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应在“日期”、“办理人章”栏内签明变更、更正的时间,并签字或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