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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反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1、必须具备《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的担保资格;
2、企业有效净资产扣除三分之一已对外担保余额不低于反担保金额的二倍;
3、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4、连续两年盈利;
5、企业在承保期必须参加财产保险。
反担保成立须具备要件:
一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是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是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
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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