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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日期和合同有效期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交往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常常要签订合同来规范彼此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当合同签订完毕,就不可避免的讨论到合同的生效日期和合同的有效期。很多人认为这两者是相同的,但实际上却有着很大的差别,今天本站小编为大家讲讲合同生效日期和合同有效期之间的区别。

合同生效日期和合同有效期的区别是什么

一、合同生效期和合同有效期的区别

合同有效期是指签订本合同文本的有效期限,因为合同虽然已签订,但合同生效会有条件。

合同生效期是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故若是一般合同则以双方签字作为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时间

二、合同生效期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三、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就是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把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作为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时间,该项工作任务开始时即为劳动合同履行的起始时间,该项工作任务完成时即为劳动合同履行的终止时间,这类劳动合同实质上也是一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综上所述,合同生效日期和合同有效期不是相同的,其主要区别还在于合同有效期是指签订本合同文本的有效期限,因为合同虽然已签订,但合同生效仍会有条件。而合同生效期是指以双方签字作为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时间。这两者还是有很大的差别。本站小编建议,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合同的生效期和合同的有效期,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失,最好在咨询律师后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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