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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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合同解除的效力有什么

一、民事合同解除的效力有什么?

民事合同解除的效力有什么

1、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2、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仍可以要求存在过错的一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

3、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可以单方解除民事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纠纷收集证据有哪些注意事项?

1、应迅速、及时地收集证据。

迅速、及时是对证据收集时间方面的要求,我国的行政法律都规定了行政机关办案的期限,这些期限实际上是最低限度的要求。离发案时间越近,物品、痕迹就容易找,当事人或证人对案件事实的记忆也越清晰,表达也会越清楚。

2、注意证据的全面性。

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可以更好的证明事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收集证据的进行不得有违法侵权等行为。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自己承担举证责任,即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

四、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纠纷是否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损害赔偿纠纷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是3年,在我国,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请求权包括: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虽然解除也会造成合同权利义务终止这样的法律后果,但合同解除并不代表双方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例如因为对方违约造成守约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守约方是有权利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各自要承担的责任,以双方协商的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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