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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注册公司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一、虚假注册公司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虚假注册公司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虚报注册资本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二、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三、注册公司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各股东分配比例;

4、公司经营范围

5、注册资本;

6、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场地使用说明;

7、公司注册登记申请书。

四、注册自认认缴制的内容有哪些?

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6、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在司法实践中,虚假注册公司的表现形式比较多,比如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者虚报注册资本,注册公司时,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及国家其他有关单位递交的材料必须是真实合法的,而且国家行政机关也都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这些材料进行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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