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否无效的确认权归谁确认 普法法律网 合同效力 1.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劳动合同法》的如下规定: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TAG标签:合同效力 无效 劳动合同 合同事务 归谁 #